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五条 本规则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但为500总吨及以上特种用途船服务的港口设施自2008年7月1日起适用本规则。交通部于2003年11月14日发布的《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水发〔2003〕50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