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 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遇有旅客滞留、货物积压阻塞港口的情况,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港;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采取措施,进行疏港。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