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 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建设桥梁、水底隧道、水电站等可能影响港口水文条件变化的工程项目,负责审批该项目的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