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 第四章 临时检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临时检验: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 (一) 第四章 临时检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临时检验: (一) 因检验证书失效而无法及时回船籍港的; 第二十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