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 第二章 初次检验 第九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与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同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 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章 初次检验 第九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与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同时进行。 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