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4年8月18日公布的《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1998年3月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2006年3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 第五十三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