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渔业船员职业管理与保障 第三十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依法与渔业船员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依法为渔业船员办理保险。 第三十二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保障渔业船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符合《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对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的要求,并为船员提供必要的船上生活用品、防护用品… 第三十三条 渔业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受伤或者患病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及时给予救治;渔业船员失踪或者死亡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三十四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配备船员和安全设备,确保渔业船舶符合安全适航条…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