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