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二十七条 国家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水生动物应当予以保护;因特殊需要捕捞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