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二十二条 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