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三章 捕捞业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捕捞业 第十五条 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必须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家从资金、物资、技术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或者优惠。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