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知识产权 第四十八条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条 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