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