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