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