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2021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海警机构工作人员除可以使用手持武器外,还可以使用舰载或者机载武器:

执行海上反恐怖任务的;

处置海上严重暴力事件的;

执法船舶、航空器受到武器或者其他危险方式攻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