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
证书编号;
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
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
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还应当包含证书等级、职能,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类型、特殊设备操作等内容。
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
证书编号;
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
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
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还应当包含证书等级、职能,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类型、特殊设备操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