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保证被指派任职的船员满足下列要求: 第四十五条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船员培训制度,按照以下要求加强对本公司、机构船员的培训: 第四十六条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备有完整、最新的船员管理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