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第三章 适任考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适任考试 第三十条 符合本规则附件中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要求,申请参加相应适任考试的,应当按照公布的申请程序向有相应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供下列信息: 身份证件; 所申请考试的适任证书类别; 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相应培训证明和海上任职资历。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