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生态破坏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