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 第八十一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新建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