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 第三章 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十六条 海上输油管线,储油设施,应当符合防渗、防漏、防腐蚀的要求,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防止漏油事故。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