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赔偿责任包括:

受害方为清除、治理污染所支付的费用及对污染损害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所支付的费用。

污染对公私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海水水质、生物资源等的损害。

为处理海洋倾废引起的污染损害事件所进行的调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