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为开展科学研究,需向海洋投放物质的单位,应按本办法的规定程序向海区主管部门申请,并附报投放试验计划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海区主管部门核准签发相应类别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