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禁止倾倒的物质 附件二: 需要获得特别许可证才能倾倒的物质 第二十三条 目录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