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第八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使用特定海域不足三个月,可能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和其他用海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海域使用证。 第五十三条 军事用海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五十四条 本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