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海洋功能区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按照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海域功能;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用海;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海域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

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保障国防安全,保证军事用海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