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节 承运人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五十五条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节 承运人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因和其他原因共同造成的,承运人仅在其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对其他原因造成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