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十三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三节 第十三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三节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二百六十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立即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前,保险人可以拒绝签发保险单证。 第二百六十一条 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合同自通知到达被保险人时解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发生海上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并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被保险人收到保险人发出的有关采取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的合理措施的特别通知的,应… 第二百五十九条 目录 第二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