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二百一十三条

第二百一十三条 船舶所有人、海难救助方,对本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海事赔偿请求,可以依照本章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和船舶管理人适用本章有关船舶所有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