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十四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运用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十四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运用 第二百七十一条 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第二百七十条 目录 第二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