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2. 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七条 除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外,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赔偿责任限额,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三) 2. 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七条 除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外,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赔偿责任限额,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三) 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3333计算单位;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