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二十一条 承运人将旅客运送或者部分运送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仍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对全程运送负责。实际承运人履行运送的,承运人应当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第一百二十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