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签发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