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三章 海员外派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海员外派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六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在充分了解并确保境外船东资信和运营情况良好的前提下,方可与境外船东签订船舶配员服务协议。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