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章 注册条件与程序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注册条件与程序 第十五条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海关总署在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予以注册时,应当确定注册有效期起止日期。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