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2010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运输工具负责人,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所有企业、经营企业,船长、机长、汽车驾驶员、列车长,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人员授权的代理人。

运输工具服务企业,是指为进出境运输工具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物料或者接受运输工具(包括工作人员及所载旅客)消耗产生的废、旧物品的企业。

扫舱地脚,是指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确认进出境运输工具已经卸空,但因装卸技术等原因装卸完毕后,清扫进出境运输工具剩余的进口货物。

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是指在进出境运输工具上从事驾驶、服务,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