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2010年) 第三章 运输工具管理 第四节 出境监管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2010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运输工具管理 第四节 出境监管 第二十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在办结海关出境或者续驶手续后的24小时未能驶离的,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