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200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