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2007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海关难以确定是否载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内容的,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专门机构的审查、鉴定结论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