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2007年)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2007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随机器设备同时进口,以及进口后随机器设备复出口的记录操作系统、设备说明、专用软件等内容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口时,进口单位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交验合同、发票、有关报关单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但是可以免领《批准单》等批准文件。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