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7年) 第四章 申报单证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申报单证 第二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到海关现场办理接单审核、征收税费及验放手续时,应当递交国家实行进出口管理的许可证件以及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等。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