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违反本办法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