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证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计核事项;

计核结论;

计核依据和计核方法要述;

计核人员签名。

《计核资料清单》应当包括涉案货物、物品的品名、原产地、规格、数量、税则号列、计税价格、税率、汇率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