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2024年)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202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涉嫌通过运输、携带和寄递等方式走私的货物,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确定其计税价格。 涉嫌通过运输、携带和寄递等方式走私的物品,应当按照进境物品关税简易征收办法以及其他进境物品的相关规定确定其计税价格。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