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22年)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2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二十八条 报关企业、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