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年) 第五章 海关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海关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 第五十二条 对2个以上当事人共同实施的违法行为,应当区别情节及责任,分别给予处罚。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