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四章 海关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布与实施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海关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布与实施 第十六条 海关行业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有关规定编写。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