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海关总署各部门承担下列职责:

提出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海关行业标准的立项申请;

起草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海关行业标准;

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负责海关行业标准的具体实施及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