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海关总署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海关行业标准的最高决策管理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审批海关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审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的海关行业标准;

协调解决海关行业标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